为了加快我县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解决城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规定及《彬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城建局研究,选择彬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我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现就经济适用住房报名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位置及建设规模:该小区位于泾河新区(县中医医院西侧),总占地面积7.01公顷(105.15亩),拟开发建设16栋板式结构高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23131平方米。一期规划建设3#、4#、5#、6#住宅楼共4栋,占地20亩,建筑面积54300平方米,为板式结构带地下室,地上15层,地下1层,以中、小套型为主,户均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二室一厅,小区建筑密度为26%,容积率为3.18,绿地率不小于35%。项目建成后可解决480户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彬县城镇户口;
(二)在城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城区人均20平方米以下面积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属彬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含垂直管理的单位);
上述条件同时具备,方可报名登记。登记时,只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登记,夫妻双方属双职工的只许登记一套,夫妻双方一方属农村户口的,城区无房也可登记一套。
三、销售价格:经物价部门测算并举行听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一期)销售基准价格为1700元/平方米。
四、提交材料: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4.结婚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1月24日。
六、报名地点:彬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房管所)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需预交保证金3万元,交房结算时抵作房款。
联系人:梁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34922234
特此公告
彬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经济适用房户型图